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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17〕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任办法》(汕府办〔2013〕87号)的规定,市政府第三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市政府第三届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名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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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18〕6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要求,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如期完成我市16.2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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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19〕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因机构改革领导和人员单位情况发生变化,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任办法》(汕府办〔2013〕87号)的规定,决定调整汕头市人民政府第三届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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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0〕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汕头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14日汕头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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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2〕6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任办法》规定,现将第四届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名单予以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10日第四届汕头市人民政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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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2〕8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提请建立汕头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汕市监〔2022〕1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建立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汕头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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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通〔2019〕6号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现将《汕头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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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函〔1996〕11号市国土房产局:汕国土房产函〔1995〕62号请示悉。《汕头市市区商品房预售管理若干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你局发布施行。附:《汕头市市区商品房预售管理若干暂行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九日汕头市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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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函〔2021〕1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16〕30号),经市政府组织考核,现将各区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结果通报如下:各区县政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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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函〔2021〕1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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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医保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汕头市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政策调整解读如下:一、《办法》出台背景《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汕府〔2018〕66号)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办法》的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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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汕头市委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更好地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精神,支持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我局再次对《汕头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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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本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工作,适用本规定。前款所称的征地是指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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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汕头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行政能力,强化决策责任,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政府的行政决策法律审查工作。本规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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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和《汕头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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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组织、协调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综合治税工作,构建数据交换畅通、信息充分共享、跨部门联动协调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大力营造依法治税环境,确保我市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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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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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外贸新增长点的部署要求,努力扩大我省服务贸易规模,提升服务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服务贸易强省,现就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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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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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裁决申请,行政机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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