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汕头
汕府办函〔2019〕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因机构改革领导和人员单位情况发生变化,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任办法》(汕府办〔2013〕87号)的规定,决定调整汕头市人民政府第三届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
广东-汕头
汕府办函〔2020〕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汕头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14日汕头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
广东-汕头
汕府办函〔2022〕6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任办法》规定,现将第四届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名单予以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10日第四届汕头市人民政府行
广东-汕头
汕府办函〔2022〕8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提请建立汕头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汕市监〔2022〕1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建立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汕头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
广东-汕头
汕府办通〔2019〕6号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现将《汕头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汕头
汕府函〔1996〕11号市国土房产局:汕国土房产函〔1995〕62号请示悉。《汕头市市区商品房预售管理若干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你局发布施行。附:《汕头市市区商品房预售管理若干暂行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九日汕头市市区
广东-汕头
汕府函〔2021〕1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16〕30号),经市政府组织考核,现将各区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结果通报如下:各区县政府2
广东-汕头
汕府函〔2021〕1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21年
广东-汕头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医保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汕头市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政策调整解读如下:一、《办法》出台背景《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汕府〔2018〕66号)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办法》的印发
广东-汕头
根据《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文件精神,按照工作分工,我局牵头制订《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19〕127号)(以下简称原《办法》)。
广东-汕头
根据《汕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汕头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司办〔2020〕1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汕头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函》的精神,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结合
广东-汕头
根据《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汕头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汕头市司
广东-汕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
广东-汕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外贸新增长点的部署要求,努力扩大我省服务贸易规模,提升服务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服务贸易强省,现就加快发展
广东-汕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5〕1
广东-汕头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0月31日通过并公布,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针对汕头经济特区的实际情况和地方特点,
广东-汕头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十三届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监局反映。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日相关
广东-汕头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十月十四日汕头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
广东-汕头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业经2013年6月20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汕头市人民政府2013年7月9日汕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
广东-汕头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城镇居民高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实施意见(试行)》业经第十二届四十五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汕头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汕头市城镇居民高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落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